《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是什么?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證明怎么辦理?2022年上海積分120分申請流程是什么?馬上為你解答!
(一)政策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
(二)申請條件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可以申請積分。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1. 來滬人員向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 來滬人員點擊→上海居住證積分模擬測試器 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 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 未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注冊審核。
5. 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持證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今后持證人后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6. 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 單位將持證人的申請積分相關材料遞交至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 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 受理點調閱申請人檔案,將學歷學位證書送專門機構驗證。調檔及學歷學位驗證后,進入審核程序。
10. 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 根據受理點通知的時間和地址,單位人事專員持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或持證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持證人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即將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證》進行簽注,持證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后按照以下流程辦理積分確認:
1. 工作單位未發生變化的,持證人或單位登陸系統,點擊“申請積分”,修改個人信息;工作單位已經發生變化的,持證人登陸系統,點擊“申請積分”,修改個人信息。
2. 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3. 申報信息未發生變化的,不需提供書面材料;申報信息發生變化的,對應居住證積分標準,用人單位將相應的積分申請個人書面材料和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遞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4. 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5. 受理點調閱申請人檔案,調檔后,進入審核程序。
6. 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7. 根據受理點通知的時間和地址,單位人事專員持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或持證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
注意:
單位和申請人需為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持證人超過60天未辦理簽注手續的,至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重新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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