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怎么申請?辦理條件有哪些?在上海怎么看自己的居住證有多少積分?積分的有效期在哪查詢?今天就給大家詳細解讀一下2022年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積分。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線上查詢:持證人可點擊 上海居住證積分模擬測試器 查看個人積分詳情。
線下查詢:持證人可以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區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的積分。
持證人可網上模擬估分后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在線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申請積分。
具體積分申請材料可以查看鏈接:申辦上海居住證積分需要什么材料?2022上海積分材料清單
上海各區人才服務中心地址、電話
受理機構對用人單位遞交的積分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憑證;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用人單位補齊材料。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對《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機構受理積分申請材料后,按照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調閱持證人的人事檔案并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1. 審核持證人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及相關情況。
2. 查驗持證人學歷學位證書。
3. 核實持證人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含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聘用證明)或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4. 核實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以及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的一致性。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作為“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的積分依據。
5. 核實持證人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企業納稅情況或聘用本市戶籍人員情況。
6. 核實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
7. 核實持證人的戶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對有疑問的材料,可以提請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進行核實。
積分申請材料審核屬實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至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積分書面告知單,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
持證人積分有效期與《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一致。持證人《上海市居住證》簽注過期,積分同時失效。持證人《上海市居住證》被注銷時,積分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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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居住證》簽注時,對持證人積分予以確認。
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持證人積分項目發生變化導致積分下降或出現減分項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積分進行扣減,受理機構告知持證人積分變動情況。
本實施細則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7月印發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滬人社力發〔2015〕3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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